旅新网2015-06-03评论:阅读:

摄影师微博回应“故宫拍裸照”:我问心无愧

  今日凌晨,针对近日广受关注的“故宫(微博 )拍裸照事件”,拍摄者王动在微博上做出回应。他表示自己只是“一个单纯的人体摄影师”,选择在故宫创作,是需要在作品中呈现历史和人体的强烈对比;女模特跨过螭首只做出依靠动作,没有破坏文物,他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摄影师:不是侮辱故宫 无意传播扩散

  6月2日0点15分,摄影师王动在微博称自己从事的人体摄影“自摄影术被发明以来就存在的,再正常不过”。选择故宫创作,不是因为要侮辱它,而是因为“前朝宫殿历史积淀充满力量,希望它跟人体有足够强烈的对比,我需要这个力度呈现在作品中”。他写道:“是色情还是艺术,你们可以找出政府的专家团对我进行审核,我问心无愧。”

  王动承认,拍摄前曾三次到故宫踩点。他还表示,拍摄区域是在故宫所允许活动的范围内,避开游人拍摄,没有问题。对于网友争议的女模特骑坐在螭首上的照片,他解释“授意模特跨过排水兽只做出倚靠动作,并告诉她不要破坏文物,因为我也不希望文物受到破坏”。

  王动表示:“作品发布在私人的摄影网站,无意传播扩散”,并表明态度:“我是个有担当的人,我对我的行为和言论负责。”

  律师:不扰乱公众秩序 不应受处罚

  对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是否违法,记者采访了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他表示,在故宫全裸拍照,属于故意而非过失地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如果摄影师选择以古典建筑为背景拍照,是为了实现人体照艺术价值,采取“披衣脱衣,快照快收”的方式拍摄,尽力注意不扰乱公共秩序,即使存在“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也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不应受到治安处罚。

  若模特和摄影师在故宫内无视他人的感受,全裸出镜,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哪怕确实在拍“人体艺术照”,模特跟摄影师的行为都构成共同犯罪,应受处罚。

  此前报道:故宫斥人体艺术照: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应妮) 近日,一则“摄影师故宫拍摄人体艺术照”的消息经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1日,故宫方面发布相关说明,表示故宫博物院事先对此事并不知情,但工作人员曾在事发时对此行为进行过制止。故宫方面同时表示,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以下为《关于在故宫博物院拍摄不雅照事件的说明》原文:

  2015年5月17日上午10时,名为“WANIMAL”的网民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不雅照片。起初,该微博关注度不高,为避免助长炒作,故宫博物院没有立即予以回应,仅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近几日以来,此事件广受媒体和社会关注,为此我院特作如下说明:

  经核实并调取监控录像显示,5月17日8时30分,四名观众抢在其他观众之前从午门西侧门洞跑进故宫(其中女子外穿灰色长衫),8时50分,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此四人在太和殿三台西侧进行不当拍摄,并对其行为进行制止。

  可以明确的是:一、拍照人员是在开放时间购票入院。二、此事为突发事件,事先故宫博物院并不知情。三、“WANIMAL”微博显示这次拍摄是有计划、有准备的,5月13日经过事先踩点。

  故宫博物院的文化身份极为特殊,既是世界文化遗产,又是世界著名博物馆,每年接待上千万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公开进行如此摄影行为,特别是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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