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4-02-21评论:阅读:

中领馆提醒泰南中国游客勿自驾汽车、摩托车等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援引驻宋卡总领馆消息,春节期间,在泰国南部旅游胜地普吉岛、苏梅岛、涛岛和甲米府,中国游客因自驾汽车、摩托车和摩托艇引发近20起事故和纠纷,造成人员受伤或被车、船主以损坏为由,索取高额赔偿。

  中国驻宋卡总领事馆特提醒赴泰南旅游中国游客:泰国机动车为左行,驾驶机动车需持有泰国驾照,持用外国驾照或无驾照开车属违法违规。因驾驶习惯不同、不熟悉车、船性能和路况、海况等原因,外国游客自驾时容易发生事故。而当地对摩托车、摩托艇出租的管理极不规范,易发生经济纠纷。

  鉴此,建议中国游客勿自驾汽车、摩托车和摩托艇,更不能将护照作为抵押租借车、船。如发生事故或纠纷,请即向当地旅游警察或警察局求助,电话:1155或191;也可与驻宋卡总领馆联系寻求协助。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81-766556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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