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8-02-07评论:阅读:

黄山景区有偿救援最快6月实施 每年开展救援约400起

  近年来,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被困或危险状态的事件屡见不鲜,给景区和当地政府带来极大的救援成本和负担压力。2月6日,黄山风景区表示已启动“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的建章立规,力争今年6月份实施。

  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葛旭芳称,作为高海拔山岳景区,黄山的救援救助主要是意外摔伤、突发疾病、被困迷路等。“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最高、费用最多的,就是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后被困的救援。仅2017年,这类紧急救援有10余起。”葛旭芳称,以前这类救援开支,基本都是黄山管委会支付。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明确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管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程光华表示,对违规进山被困者实施有偿救援,依法有据,大势所趋,施行时机也已成熟,黄山会制定完善细致可行的办法,力争今年6月份加以实施。

  对于有偿救援的原则,黄山风景区称,先救人后收费,凡是在黄山受困或遇险的,都会本着人道主义原则给予救援救助,然后考虑是否收费;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体现社会责任和担当;实行事后追偿原则,救援完成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追偿合理救援费用,体现社会公平;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的被困者,对被救援者和组织者要批评教育,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道德规范,予以教育和惩戒,最大限度减少这类现象。

  “‘有偿救援’的目的是为了起到对违规进山者的警示作用,这是对黄山世界遗产的保护,也是对违规探险者自身安全的维护。”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程亚星表示,违规探险被困的救援救助减少了,有限的救援力量和资金就能用于更多有序进山的游客救援救助等。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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