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4-03-26评论:阅读:

新《旅游法》实施 自由行成旅行社新用武之地

  2013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实施,最大的变化就是立法禁止了旅行社通过安排定点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利的经营模式。

  24日,记者通过对长春旅游市场走访发现,很多旅行社这半年来都在摸索中重新寻找出路,推出的旅游产品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在传统旅游团的基础上,将一部分精力转战自由行市场。

  游客声音

  无强制购物出游轻松了不少

  在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中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同时,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这是新《旅游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改变,在24日记者随机采访的市民中,几乎所有人都对这点非常认可,不少人也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以前跟着旅游团走,有很多购物店或是自费项目,如果不参与就白搭时间等着,现在没有这些购物店和自费项目,感觉旅行中轻松了不少。”经常出游的长春市民张宇说。

  喜欢旅游的长春游客陈西也觉得新《旅游法》实施后,在跟旅游团出游过程中比以前简单了很多。“以前导游就一个劲地让我们买东西,玩项目,现在不用费这个劲,直接按照当时签合同的旅游景点玩,省了很多事。”

  旅行社态度

  给游客充足的个人支配时间

  在新《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推出的旅游产品很多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改变,在以往一些旅游线路天数不变的情况下,都将一些原本留给购物店或者自费项目的时间改成了自由活动时间。

  长春市民汪先生前段时间和女朋友去港澳旅游,通过旅游团报名后,在整个出游过程中,他们的行程中除了固定的旅游景点外,并没有购物店和另外的自费项目。

  “我们在港澳旅游时旅行社安排了很多景点,用旅游车拉着我们去参观,另外就是给我们游客自由活动的时间,让我们自己支配。”他说,自由的时间多了,也让他们有了更多空闲的时间去景点或街头逛逛。

  长春中国旅行社总经理助理周小辉面对新《旅游法》实施后的变化也表示,现在旅游团的线路制定中,很多都将原来的一些购物或自费项目时间改成自由活动时间,这样也给游客充足的个人支配时间。

  变化对比

  以前旅行社主推超低价产品

  现在把精力主要放在服务上

  与此同时,新《旅游法》实施以来,整个旅游市场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记者在走访长春旅游市场时发现,为适应市场变化,很多旅行社都在调整战略,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制定超低价或增加自费项目的旅游产品上,而是通过推出一些独特的性价比高的旅游产品来吸引游客,把精力主要放在旅游服务上。

  “原本各家旅行社就是单纯的通过旅游团,制定线路景点来经营,但现在应该说更加多样化了。”周小辉说,比如现在自由行的散客越来越多,所以旅行社就会增加包括自由行订制、帮游客订机票酒店、当地安排导游、给游客联系车辆等业务,将一部分精力转战自由行的市场,这样既满足了游客自由行不受旅行团行程限制的要求,也能很好地提供旅游服务,旅行社和游客都受益。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长春很多旅行社也是力求变化,创新旅游产品,推出类似家人同事包机出游、纯玩出游等特定旅游团,在传统旅游团的基础上,在价格、行程、人员等方面创新出游的形式。

  业内观点

  规范管理

  市场在适应新《旅游法

  由此可见,眼下,随着新《旅游法》的实施,市场上也在慢慢适应新的规则。

  “新法规实施以来,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新《旅游法》的实施很好地规范了旅游市场,虽然在这期间行业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表现,但现在整体来说已经走向了正轨,适应了新的法规。”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长远来看,新《旅游法》对于游客和旅行社都有利好作用。比如让旅行社回到理性之中,避免了之前的低价格、零团费等不正当的竞争关系,以通过创新和服务来吸引游客。这对于旅游行业来说能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的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

  同时,在新《旅游法》的规范下,国内旅游市场将更加理性和健康,而未来旅行社将会继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将取代之前的价格战,成为日后旅游市场竞争的焦点。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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