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12-19评论:阅读:

“购物游”解冻激活出境市场

  旅游业恐将再次迎来变化。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首次对《旅游法》条款进行解读,明确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以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境外游产品近段时间销售下滑的大背景下,这无疑将是对行业的一次正面激活。

  “购物游”逐步解冻

  国家旅游局在通知中表示,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付费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这一细化解读,引发了旅游业内的普遍关注。 有旅行社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从带团出境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旅游法》在北京、上海等地执行得相对到位,大家坚守强制购物雷区。 不过,一些地方东南亚低价购物团依旧活跃。旅游行业的薄利和模仿风潮使得这样的风气一旦形成,必定会影响全国范围内新法的实施,打击和挫伤正规旅行社的守法积极性。

  曾现负面效应

  “限制购物”的规定一度造成了旅游产品销量的下滑,让一些企业过分小心。为了减少消费者的投诉,大部分旅行社在行程安排中尽量避免购物场所以及自费项目,不少旅游线路的设置采取零购物点的方式。某大型旅行社的泰国领队就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有旅行团组为了规避违法风险,甚至不理会游客希望下车进超市买饮用水要求。这一极端现象也说明了消费者的旅游体验受到了影响。一家民营旅行社的负责人就向北京商报记者展示了出具给游客的云南线路的行程计划书,其中标明了购物店的范围:“参观矿石馆、万福、万丰源、宝像堂、聚缘珠宝、瑞亨达珠宝中任意一个,时间45分钟。”需要游客在出团前,与旅行社就购物和自费项目协商达成一致。

  对于通知指出的“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该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旅行社会更多地考虑游客的权益。原先不愿进入购物店的游客会被安排在店门口等待入店游客出来,再共同继续下面的行程。现在则会将不愿参加相关活动的游客先送回酒店,再集合其他自愿参加活动的游客前往购物场所。

  激活出境游市场

  据悉,本月开始,欧美等国开始陆续打折,游客迎来出游扫货的最佳时段。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旅游局选择在《旅游法》之后的第一个境外购物游旺季以通知形式解读,对于出境游市场实属利好消息。对此有专家表示,细则的公布,不能单纯地等同于签订合同就能购物,有很多的前置条件限制合同的签订。作为一个及时的强化和提醒,体现了相关部门通过《旅游法》扭转旅游市场不合理局面的决心,也被业内人士视为是在游客的旅游购物需求与新法关于购物条款的严格规定之中,探索一条两全之路。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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