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12-12评论:阅读:

陕西:鼓励将国民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围

  生活工作压力大,能有个时间,约上亲朋、带上好友,出去旅个游,或者哪怕只是独自一人出去走走,对很多现代人来说,慢慢成了必须。这短暂的逃离,至少意味着,在各种压力之外,人们有了喘息的窗口和诗意的栖居。

  如何实现呢?时间总得保障吧。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7年我省旅游休闲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将旅游休闲时间的保障放在了所有条款之首。

  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陕政发〔2012〕48号)要求,依法维护职工休假权利。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休假时间,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休假保障措施。高等院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逐步试行中小学研学旅行。

  建设一批汽车旅馆和自驾车房车营地

  大力发展家庭旅馆、社区旅馆、乡村旅馆、小型客栈和面向老年人、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顺应自驾游发展趋势,规划建设一批餐饮、住宿、娱乐等功能齐全的汽车旅馆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加强高铁、地铁、高速公路、机场、港口间的对接与交会,为游客提供“无缝链接”服务。加强步行街、购物街、美食街、“不夜城”等主题街区建设,发展文化演艺、大众娱乐设施,形成特色消费集中区域。

  引入户外运动等休闲产品提升度假区休闲品味

  引导现有旅游度假区增建休闲设施,拓展休闲空间,引入户外运动、康体养生、文化演艺等休闲产品,提升度假区休闲品味。引导和鼓励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积极参与各地旅游节庆活动,给予游客价格优惠,增强节庆活动的吸引力。

  加强旅游咨询公共网站建设,重点完善省市两级旅游信息网,为游客无偿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救护等综合信息,受理旅游咨询与服务。

  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逐步实行低票价

  凡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城市公园、体育场馆等,原则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要实行价格优惠,或设立免费开放日,并逐步实行免费开放。稳定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逐步实行低票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落实对未成年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鼓励将国民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围

  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国民旅游休闲纳入社会养老福利范围,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发放旅游休闲消费券。

  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推动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向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延伸。鼓励开发跨行政区域的旅游专线,推动实施公交低票价制度。

  游客数量超景区最大承载量时应提前公告

  游景区要科学确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并向社会发布,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民营旅游休闲设施给予补助或奖励,并在全省推广。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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