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10-07评论:阅读:

《旅游法》实施导游不敢带客购物 商店迎最冷假期

  “十一”黄金周旅游已近尾声,从规范文明旅游到禁止强制购物,《旅游法》的实施为旅游市场带来新气象。记者走访部分景区、旅游企业发现,“十一”期间,购物店经营遭遇“寒流”,协商购物难达成。

  协商购物难操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十一”期间,绝大多数正规旅行社都严格按照《旅游法》规定,安排了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的行程,但此举省事却不省心,部分游客明确提出的购物需求也会让旅行社纠结。

  “这几天不断有地接导游向公司反映,游客想买土特产,因为导游不愿带去购物而丢了工作,客人则抱怨出来一趟连东西都买不上。”宁夏中国旅行社副总经理梁成说。

  而出境团游客的“怨声”更大。宁夏中国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李岩松说,去泰国、韩国、中国香港等地的游客原本就带着很强的购物欲望,或是想体验特色自费项目,但当地地接社按照组团社的行程安排绝对不予安排。

  事实上,《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还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但对于这种定义“模糊”的协商购物,旅行社普遍觉得不具备可操作性。

  李岩松认为,如果是单位包团旅游,旅行社可以直接和单位签订协议统一支付费用,这种情况还比较好协商。但现在多数是散客拼团,只要有一个客人不同意,购物协议就没法达成,旅行社承担的风险太大,所以当前只能是“一刀切”。

  购物店经营“寡淡”

  在《旅游法》的震慑下,今年“十一”黄金周许多购物店已“风光不再”,经营惨淡,有些甚至直接关门歇业。

  宁夏一家主营枸杞、甘草、二毛皮等土特产的商店老板告诉记者,之前他们和区内旅行社基本都有协议,按照游客购物金额20%的提成给导游回扣。往年这一周的收入就能超过平时两个月,可这几天一个旅游团都没来,如果仅靠市民散买,店很快就要关门。

  不仅“专业”购物店销售遇冷,有着3A级景区称号的“中国枸杞博物馆”也因其“半馆半店”的性质,被旅行社列入“黑名单”。5日下午,记者在枸杞博物馆一楼超市发现,四个收银台全部闲着,超市内仅有两三位附近居民在选购商品。

  一名导购说,之前这里基本是宁夏一日游团队的最后一站,下午四五点游客特别多,这个假期却很“寡淡”。

  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枸杞博物馆虽然有着3A级景区“头衔”,但它有专门的购物场所,他们不敢打“擦边球”,所以认定其为购物店,不再列入行程。

  据了解,为了适度弥补导游的收入损失,今年“十一”,宁夏旅行社普遍给导游每人每天200元的带团补贴。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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