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新网2013-09-25评论:阅读:

《旅游法》即将出台 唯有适者方能生存

  旅游团队费用上涨、导游服务费和小费界定、行程中强制购物和自费项目被取消、游客与业界权责对等带来新的维权……一系列热点问题引发市民极大关注,这让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旅行社和旅游产业链各企业即将迎来首考。

  “十一”将至,《旅游法》也将实施。有人认为这是一次绝好的机会,新法实施将促进行业洗牌;也有人惊呼“狼来了”,今年旅游业的发展雪上加霜;更有有识之士担忧执行细节的模糊恐将带来隐患。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传统旅行社唯有积极转型,适应《旅游法》才能创新经营模式。陕西宝中旅游李冰洋说,作为全国连锁的旅行社,宝中旅游依然牢牢把握“渠道为王”的关键,通过超强的管控能力,步调一致的进行调整,最终达到华丽变身。

  低价揽客(零负团费)、购物回佣、推荐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等传统模式,在《旅游法》下经营风险明显加大。“行业洗牌只是时间问题,事实上不仅旅游从业者需要学习《旅游法》,消费者同样也需要深入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共同适应。”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说。对于行业而言,完全适应《旅游法》尚需一些时日。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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